2008-10-4 10:03
saviour_1994
政府建議:強制網絡商 過濾色情網
【明報專訊】針對互聯網的不良資訊,政府其中一個建議是立法強制互聯網供應商提供過濾服務讓家長選用。屢次違例發布色情物品者,會被限制頻寬,甚至會被終止服務。但影視處長鄭美施承認,即使本地法例能「滴水不漏」,亦無法規管海外網站,長遠只能靠網民和業界自律。
互聯網資訊無分國界,政府認為即使花龐大資源規管本地網站,成效仍然有限,因此傾向研究讓互聯網業界自行規管,透過行政措施改善。政府提出的其中一個建議,就是立法強制互聯網供應商為用戶提供過濾服務,以阻隔色情和不良網頁。文件指出,相對一些家用過濾軟件,在供應商層面過濾不良資訊,青年網民會更難破解,亦可更易更新不良網頁名單。
另外,文件亦建議在互聯網服務合約上訂明,屢次違例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的用戶,可被供應商限制頻寬甚至終止服務。另外,亦建議推行自願標籤制度,讓網站自行標籤是否適合未成年人士瀏覽,而不雅網站則必須展示警告字句,或要求瀏覽者先輸入信用卡資料,以核實年齡。
網民斥「網絡23條」 憂言論受限
[color=#0000ff]立法會[/color][img=1,1]http://www.mingpaonews.com/image/shim.gif[/img]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表示,把規管不雅資訊責任交予供應商,會增加業界經營成本。他又說,不少不良資訊都放置在一些共享平台上,未必由網站直接提供,擔心規管會存在漏洞。昨日互聯網討論區亦已就諮詢展開熱烈討論,有網民質疑檢討會限制言論自由,變相成為「網絡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