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4 10:03
saviour_1994
「不雅」分兩級 增15歲界線
【明報專訊】現行條例對「淫褻」及「不雅」的定義模糊,不單在社會上存在爭議,即使執法和司法部門之間亦有不同詮釋。政府在文件中,除了建議重新定義「淫褻」和「不雅」,亦建議再細分「不雅」為兩級,在18歲的界線之外,再增加15歲一條新界線。有出版界及法律界人士均表示,再細分本已模糊的分級制,會令分級更模糊。
現行《條例》只為「淫褻」「不雅」提供「暴力、腐化及可厭」等空泛解釋。諮詢文件建議為審裁員提供更明確的定義,讓評級標準能夠更為一致,例如除「腐化」及「可厭」等字眼外,是否涉及「不當地利用性、恐怖、殘暴和暴力」等。
除了釐清定義,政府亦建議將現行的3級制改成4級制,將第二類不雅物品分為「IIA」及「IIB」兩級,分別禁止向15歲和18歲以下發布,後者除了要包上密套,亦只可在成人可進入的處所內展示。但政府承認,細分4級制可能會製造更多灰色地帶,造成爭議,使評級裁決不一致問題惡化,政府要考慮訂立適當指引。
次文化堂社長彭志銘批評,政府建議的改革會造成混亂,法例將難以仔細界定何謂「不雅」,「政府是否能肯定哪一句粗口是適合15歲青少年聽,哪一句粗口只適合18歲人士?」他又說,諮詢文件缺乏實際立法細節,令出版界難以聚焦討論。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表示,把「不雅」評級細分之前,當局可考慮跟隨外國,放寬「淫褻」定義,否則「不雅」將難有空間細分,尺度無可避免被收緊,會影響通訊及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