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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處已就職員投票安排發指引
2008-9-1 20:14
南文
民政處已就職員投票安排發指引
民政事務總署 發言人表示,十八區的民政事務處不同職系的職員都可能需要於立法會 選舉日協助選舉主任執行各項與選舉有關的職責。民政事務總署已經就職員投票的安排發出指引。各區民政事務處會於選舉當日作出切實可行的安排,讓當日參與執行選舉有關職務的同事,可以於投票時段內前往投票,履行其公民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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