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7-7 11:35
南文
婚俗禮儀及象徵意義
*我國的婚禮, 古有六禮, 即納采, 問名, 納吉, 納幣, 請期, 親迎.
*在本省自昔便將此古禮的六禮, 併成四禮, 即問名, 訂盟,完聘, 親迎.
1.納采:男家想與女家合婚, 先請媒人前往通話, 若有希望, 就以雁為贄, 正式行采擇之禮. 之所以用雁為禮的意思, 是因為雁是"隨陽鳥",象徵妻從夫的意義.
2.問名:男方備書, 請媒人至女家問女生母姓名, 本身名次以及出生年月日時等.
3.納吉:問名之後, 男方便將女方的八字拿往廟中求(或擇日館) 問卜,求決於神明或祖先, 問此一婚事之吉凶, 若不吉便止婚, 若吉, 就再請媒人前往女家備書申告, 婚事就定了,故稱文定.
4.納徵:卜掛得吉, 請媒人納聘財以成婚書,婚約至此, 才正式成立.
5.請期:男方要娶親時, 必須備妥婚期吉日書, 與禮品給予女家告之, 女家受禮則答應, 否則改期.
6.親迎:結婚之日, 新郎承其父命, 先往女家, 女父在門外迎接, 到女家廟堂, 再拜祖先, 女方吃畢<姐妹席>, 便迎新娘上車 . 家母潑水, 表示嫁出去的女兒, 猶如潑出去的水. 收不回來了, 女兒由車內丟出綁上紅絲的扇子. (內含紅包,必須雙數)
以上是古代婚儀六禮, 後世由於六禮的程序繁重, 不盡全依六禮程序. 民國以來, 婚禮簡化, 全國盛行新式婚禮, 只有訂婚和結婚兩儀, 甚至兩儀合而為一.